发布时间:2014-08-15 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 关键词:渤海商品,渤海商品交易所,农产品现货交易,长白
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增加以下交易商品挂牌交易,内容如下:
首日交易时间:9:00—11:30,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9:00—11:30,13:30—16:00。
2014年8月15日晚夜盘交易时间:19:00—03:00
长白山人参交易注意事项
一、长白山人参商品代码为CM0005。
二、长白山人参交易的最小交易单位为5公斤,交易的报价单位为元/公斤,最小变价单位为0.50元/公斤。
三、交易所收取长白山人参交易手续费为0.08%。
四、长白山人参的最小交收单位为5公斤,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为0.20元/公斤。
五、除生产企业外的每个交易商,该交易品种的单边订货限额为35000公斤。
六、长白山人参当日交收申报时间为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当日交收申报未配对成功的交易商可按照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收取延期交收补偿金。
七、交收申报成交的买方需按申报交收成交当日商品交收结算价支付货款,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对应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操作规则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结算细则》执行。
八、交收申报配对成功的买方和卖方,应按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付交收货物价值(按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的20%作为交收保证金,同时交易所清退其相应电子交易合同订货保证金。
九、长白山人参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6%。
十、长白山人参用于实物交收的,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商品。具体的指定交收规格差价、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协议交收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可进行协议交收。协商的内容包括:交收双方、交收商品的价格、质量、规格、数量、时间、交收地等。具体操作规则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十二、长白山人参交易的订货保证金为电子交易合同金额的20% 。
十三、长白山人参正常交易每日最大涨跌限幅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 。
长白山人参交收注意事项
一、长白山人参交收标准品为满足下列质量指标的一级品80支红参普货。具体质量指标见下表:
注:一级品的质量指标中的水分和总灰分指标达到率应占到整批货物的80%以上。
二、长白山人参交收替代品包括一级品红参普货48支、64支、小抄,一级品白参光支3-5克、白参光支6-10克,一级品白参全须40支、60支、80支。替代品需依据2010版《中国药典》和《GBT 19506-2009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同时结合长白山人参传统现货贸易中的商品交收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具体质量指标如上表。
长白山人参交收替代品也可为满足下列质量指标的优质品红参普货80支、48支、64支、小抄,优质品白参光支3-5克、白参光支6-10克,优质品白参全须40支、60支、80支。具体质量指标如下:
注:优质品的质量指标中的水分和总灰分指标达到率应占到整批货物的80%以上。
三、长白山人参交收替代品的差价信息详见《长白山人参产品品级、规格及差价》。
四、单次长白山人参交收的实物溢短不超过±0.5%。
五、长白山人参的包装包括5公斤(净重)标准箱和25公斤(净重)纸箱,卖方免费提供加厚纸箱外包装。
注:更多商品交易、交收信息请参阅《渤海商品交易所长白山人参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及其附件文档。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商品交易所开户
2014年8月14日
作者:蓝晓兰
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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