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6 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 关键词:渤海商品,渤海商品现货,商品现货,钼精矿商品,挂
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4年5月26日增加以下交易商品挂牌交易,内容如下:
首日交易时间:9:00—11:30,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9:00—11:30,13:30—16:00。
2014年5月26日晚夜盘交易时间:19:00—03:00
钼精矿交易注意事项
一、钼精矿商品代码B10008。
二、钼精矿的最小交易为1吨度,交易的报价单位为元/吨度,最小变价单位为1元/吨度。
三、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订立电子交易合同成交价格为商品的净价(即商品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交易所收取钼精矿交易手续费为0.05%。
五、钼精矿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为400吨度,交收申报数量为400吨度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为0.5元/吨度。
六、钼精矿当日交收申报时间为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中间仓交收申报时间为16:05—16:15(北京时间)。当日交收申报未配对成功的交易商可按照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收取延期交收补偿金。
七、交收申报成交的买方需按申报交收成交当日商品交收结算价(即当日商品含增值税结算价)支付货款,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操作规则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钼精矿现货交易结算细则》执行。
八、交收申报配对成功的买方和卖方,应按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付交收货物价值(按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的20%作为交收保证金,同时交易所清退其相应电子交易合同订货保证金。
九、钼精矿的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8%。
十、买卖双方交易商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协议交收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可进行协议交收。具体操作规则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十一、钼精矿交易的订货保证金为按商品净价计算的合同金额的20%。
十二、钼精矿正常交易每日最大涨跌限幅不超过上一交易日不含增值税结算价的±8%。
钼精矿交收注意事项
一、钼金属含量(化学量%)不小于44%且不大于46%,且杂质含量符合下表1-1的质量规定:
表1-1
二、用于交收的每一《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钼精矿,应当是由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商品组成。每一批次钼精矿入库重量不得超过10吨±2%,磅差不超过±0.2%,同一批次为一个取样单位。
三、用于交收的钼精矿,其包装可采用编织袋外包装内衬塑料袋包装或吨袋包装。采用编织袋包装的,其包装规格为50千克(实物净重),采用吨袋包装的,其包装规格为1吨(实物净重)。
四、钼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杂物,不得参入烟道灰。钼精矿产品细度要求70μm(200目),标准筛通过量不小于60%。
作者:蓝晓兰
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