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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商品交易所动力煤现货连续交易合约上市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1 来源:转载 关键词:渤海,商品,交易所,动力,煤,现货,连续,交易,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0年10月11日推出以下交易商品上市交易,内容如下:

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商品简称上市时间首日指导价
BSC动力煤动力煤2010年10月11日760元

  动力煤合约上市60个交易日后方可提出交割申报。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时间:8:50—8:59。

  上市首日交易时间:9:00—11:30,13:30-16:00。

  10月11日晚夜盘集合竞价时间:18:50—18:59。

  动力煤合约主要条款

交易品种动力煤
交易单位10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1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每交易日的交易时段
质量标准标准品: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 Kcal/kg;全硫分St,ad:不高于1%;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不低于23%并且不高于35%;全水分Mt:不高于13%;灰熔点ST:不低于1250℃替代品:请参见附件说明。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港口
最小交割单位1000吨
履约保证金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0.5‰
交割手续费1元/吨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0.0‰/日
商品代码BSC
上市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动力煤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000吨,同一交易商一次申报交割的数量应在1000吨(含)以上,并且应当是1000吨的整数倍。

  三、可替代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项目质量指标范围价格调整
发热量不低于5300 Kcal/kg每大卡单价(即:申报交割日结算价÷5500)×实测热量大卡
高于4800 Kcal/kg,并且低于5300 Kcal/kg每大卡单价(即:(申报交割日结算价-100)÷5000)×实测热量大卡
硫分大于1%小于1.5%每上升0.1%,贴水2元/吨
水分大于13%超出水分扣重

  四、指定交割港口

序号指定交割港口名称升贴水
1天津港0
2秦皇岛港0
3京唐港0
4曹妃甸港0

  新增指定交割港口及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010年10月8日

作者:本网站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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