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21 来源:转载 关键词:热轧,卷板,连续,现货,交易,合约,上市,公告,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0年2月5日推出以下交易商品上市交易,内容如下:
商品代码 | 商品名称 | 商品简称 | 上市时间 | 首日指导价 |
BRC | 热轧卷板 | 热卷板 | 2010年2月5日 | 3660 |
热轧卷板合约上市21个交易日后方可提出交割申报。
上市首日交易时间:13:30—16:00(上市首日无集合竞价时间)
周一集合竞价时间:8:50—8:59
热轧卷板合约主要条款:
交易品种 | 热轧卷板 |
交易单位 | 1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价单位 | 1元/吨 |
每日涨跌幅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 每交易日16:00~16:15 |
质量标准 | 标准品:符合本交易所指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的牌号为Q235(包括A、B、C各等级)或SS400的宽度1500mm,厚度5.75mm的热轧卷板。 替代品:符合本交易所指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的牌号为Q235(包括A、B、C各等级)或SS400的宽度1500mm,厚度9.75mm、9.5mm、7.75mm、7.5mm、5.8mm、5.7mm、5.6mm、5.5mm、4.75mm、4.5mm、3.75mm、3.5mm的热轧卷板。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仓库 |
最小交割单位 | 300吨 |
履约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20% |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 0.2‰ |
交割手续费 | 5元/吨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 0.4‰/日 |
商品代码 | BRC |
上市交易所 |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热轧卷板的交割单位为每一《注册仓单》30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注册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交割申报匹配成功后,交割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五个月内,并且应在生产日起的三个月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注册仓单》。
3.每一《注册仓单》的热轧卷板,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宽度、同一厚度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4.每一《注册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
四、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010年2月3日
作者:本网站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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