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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 水利建设迎来高峰 民间资本有望发力

发布时间:2012-07-03 来源:转载 关键词:“,十二五,”,水利建设,迎来,高峰,民间,资本,

  在中国在经济形势面临下行压力,欧元区债务危机不断和美国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保增长”成了下半年中央各部门工作的中心。而基础设施建设又被寄予了厚望。6月21日,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联合发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主要任务为突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水利投资将达1.8万亿

  6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根据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的介绍,十二五”水利投资年均增速20%以上,较“十一五”18%的年均增速有所提高。水利投资从“十一五”的7000亿元增加至“十二五”的1.8万亿元,新增约1.1万亿元。

  《规划》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和财政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对水利这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国家有能力加大投入,继续保持较高的投资强度。在中央加大投入的同时,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也快速增长。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6月18日,水利部在京召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在明年的水利工作中,民生水利依然会是投入重点。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今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讲话中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这将在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全面落实,重点保障。十大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水库、西南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维持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等。

  (一)、农田水利建设将提速

  《规划》还确定了四大水利发展的重点任务,而农田水利排名第一。据统计,在6000多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中,2011年我国农业用水达到3790亿立方米,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2%,农业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用水户。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建将提速。

  去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聚焦水利,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而今年的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析人士预测,“十二五”期间,农村水利总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3万亿元,年复合增速20%,比过去10年平均加速10个百分点。

  而今年年初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今年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模,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比重,加强大中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改造升级。重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等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南水北调等重点水源和水资源配置工程、治淮骨干工程等重要防洪工程以及其他关系全局的重要水利工程,并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

  (二)、加强城镇供水的改造与建设

  2012年6月13日从住建部获悉,日前,住建部、发改委下发《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供水改造与建设总投资将达4100亿元,其中:水厂改造投资465亿元;管网改造投资835亿元;新建水厂投资940亿元;新建管网投资1843亿元;水质检测监管能力建设投资15亿元;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投资2亿元。业内分析指出,《规划》出台,配合着7月1日起将实施的饮用水新国标,将催生全国4000余家既有自来水厂全面掀起“升级改造”浪潮。

  (三)、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机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4300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636亿元。在投资分配上,污水处理领域的管网建设、垃圾处理领域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分别达2443亿和1730亿元,分别占各自产业总投资的56.8%和65.6%。

  专家指出,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可推动污水处理效率的提高,提升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回报预期。因此,《污水处理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新建污水管网15.9万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

  多措并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6月26日从水利部获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近日已经正式印发。根据介绍,两实施细则对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的参与范围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相关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并明确了民间投资主体相关权益。

  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捐赠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多种形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按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可以享受政府财政支持政策,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农田水利工程用地、用电优惠政策。民间资本通过建设、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方式依法获得的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和运行管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而发改委6月21日发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时指出要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资,并研究采取扩大水利建设贷款贴息规模等措施。

作者: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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