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服务机构、各交易商:
为适应大宗商品现货连续交易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多的现货商品交易人才,提高现货连续交易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我所采用授权培训机构的方式,构建社会化的培训网络。为规范授权培训机构的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发[2009]32号),现制定《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并于即日正式实施。同时,为配合该管理办法的实施,交易所设立教务办公室,负责落实培训相关的具体工作。
教务办公室电话:022-24466755
教务办公室传真:022-24466707
邮箱: zhaoyilin@boce.cn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培训机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