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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期货上市已经成熟

发布时间:2013-08-20 来源:渤商宝 关键词:动力煤,期货,渤海现货,商品现货,渤商宝,商品市场

      自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低迷同步,使国内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由于进口煤数量激增,煤炭市场呈现整体上供给大于需求的运行态势。2012年至今,煤价跌幅普遍在30%之上,企业利润较往年大幅缩水,亟需套期保值工具,这成为动力煤期货推出的现实基础。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研究室主任钱平凡表示,动力煤期货上市时机已经成熟,当前应加快推出动力煤期货。

       钱平凡指出,动力煤行业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电煤重点合同取消,使市场价格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为推出动力煤期货奠定了市场基础。同时,动力煤产能不断扩大、铁路运输瓶颈制约逐步减小,市场态势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为推出动力煤期货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煤炭进口量的不断扩大,推出动力煤期货,有利于确立定价权,改善我国煤炭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地位。”

       早在2009年郑商所就开始研究和论证动力煤期货,4年多来,先后前往15省40多个地市、百余家动力煤生产、消费、贸易、质检、集散港口、中远期电子市场等单位进行调研。郑商所在详细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设计、保障效果的前提下,针对动力煤自身特性,在借鉴其他品种开发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设计了符合动力煤现货市场需要的期货合约、实物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制度等。

       期货合约标的物方面,郑商所根据动力煤市场情况及调研结果,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制订了动力煤期货交割验收指标范围:基准交割品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千卡/千克的动力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4700千卡/千克的可以交割,交割用动力煤干燥基全硫≦1%。

       实物交割制度方面,在动力煤期货设计中,郑商所采用与现货市场完全一致的车(船)板交割制度,以满足产业企业的参与需求,同时引入厂库交割方式,指定厂库的条件是该煤炭生产、贸易既在北方港口有存货,也在坑口或某些物流节点有存货。

       期货交割基准价格方面,针对当前动力煤价格的运行特点,郑商所选择秦皇岛港船板交货价(港口平仓价)作为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基准价。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全面论证,目前动力煤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动力煤期货规则制度实现了“六最、三全、三大”。“六最”,即最清晰的交易标的、最简单的指标设计、最充足的交割产品、最便捷的交割方式、最广泛的参与群体和最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三全”,即全国的煤、全部的物流方式和全部主要煤炭港口交割;“三大”,即最大可供交割量、最大交易单位、最大交割单位。

      

作者:蓝晓兰

来源:渤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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